电气仪表工程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 总则 1.1 目的 依据国家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规定以及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法规要求,为提高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及管理水平,改善职工安全卫生环境,特制定本措施。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美新能源工程项目承建的电仪专业工程项目,以及电气、仪表的保运工作。 2. 安全预防措施 2.1 技术资料 2.1.1 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号负责人应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经班组签字确认,做好交底记录。 2.1.2 大型安装、吊装项目、高技术专业调试项目应编写专项方案。 2.1.3 变电所受送电、发电机并网前应编写该项目方案并经相关方批准认可。 2.1.4 DCS、自动装置调试运行应编写专项方案。 2.2 人员资质 2.2.1 电气调试人员必须持有山西省中试所签发的调试资格证,太原供电局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国家技术监督局签发的计量证。 2.2.1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