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 为促进防冲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组织协调分为防冲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科研单位、供货厂家等的组织协调,冲击地压事故处理组织协调。1防冲日常工作组织协调(1)防冲日常工作由防冲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防冲规定和防冲措施执行。(2)防冲人员在工作面进行冲击地压数据收集、冲击地压治理施工时,所在区队要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3)工作面的防冲设备,除专业防冲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挪动、损坏,不得用作他用。(4)防冲人员要注意保持施工地点卫生,做到施工地点干净、无积水、无垃圾、无污水、无杂物等。(5)进行防冲检查时,防冲办、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处和相关责任区队要按时派人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6)召开防冲专业会议时,由防冲办负责召集,相关单位接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与早退。(7)各种防冲资料,各单位要及时报送防冲办,由防冲办负责整理、保存。2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1)防冲相关工作需要与上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