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车行车管理规定 1、在用2.5T型蓄电池式电机车牵引车数为8辆,10T架线式电机车牵引车数为30辆,不得超挂。如新增车型,须经制动距离试验后另行规定。 2、电机车司机必须遵守以下行车信号: (1)哨声信号:一声表示停车,二声表示前进,三声表示后退; (2)固定信号灯:红色灯光表示禁止通行,绿色灯光表示可以通行; (3)矿灯信号:灯光上下慢速晃动表示停车,灯光左右是表示前进,灯光划圈表示后退,灯光上下急速晃动为紧急停车信号; (4)自动信号:绿灯表示可以通行,红灯表示禁止通行,黄灯表示特殊情况,暂不可通行; 3、开车、停车及调车信号要用红灯、绿灯或哨声,不可用口头命令代替。 4、司机在开车前,必须检查车前、车后,是否有障碍物。 5、司机必须坐在司机座位上开车,要目视前方,身体任何部位不准探露车外,严禁在车外开车。 6、电机车启动时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合自动开关; (2)当司机接到开车信号后,推动换向手柄到所需位置; (3)响铃示警,铃声要表示行驶方向,二声前进,三声后退,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