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队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队的考勤及请假管理,提高出勤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矿有关规定,结合本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1、值班队长负责当日的考勤管理。2、每月25日前办事员负责汇总上一个月的考勤,汇总后,将汇总表呈主管队长审阅后,交劳资科。 3、考勤文档包括考勤原始记录和考勤报表,由办事员负责管理。 4、考勤记录为逐日登记职工的考勤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考勤报表为月末编写的统计表,其中包括:职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天数等。 5、职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6、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职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7、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8、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2)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3)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