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台管理制度 1 目的 明确各级防汛防台职责,规范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防台度汛目标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及其管理的生产性企业。 生产性企业指以从事发电、检修、运行、维护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 3 职责 3.1 集团公司 3.1.1 安全生产运营部:是集团公司防汛防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汛防台相关政策、规定,制订集团公司防汛防台管理制度;负责集团公司所属电力生产企业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与检查考核;负责集团公司防汛防台工作总结的汇总、上报;负责联系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3.1.2 工程部:是集团公司水电、火电、新能源基建项目防汛防台分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水电、火电、新能源基建项目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和考核。 3.1.3 综合产业部:是集团公司非电产业防汛防台分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非电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