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堤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适用于福建省连城县旧县河新泉段治理工程(C2段)。 二、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施工安全生产会议,初定在每月第一个星期天晚上7:00召开,主要分析各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 施工安全生产学.会议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或项目部分管安全负责人主持,由安全科负责通知各参会人员学.会议时间和地点,召集有关科室、人员以及各工地相关管理人员、农民工参加。 四、 安全生产工作学.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和学.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全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战略; 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讨论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4、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