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墙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电网公司信息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南电网公司信息网络的所有防火墙及相关设备管理和运行。 第二章 人员职责 第三条 防火墙系统管理员的任命 防火墙系统管理员的任命应遵循任期有限、权限分散的原则; 系统管理员的任期可根据系统的安全性要求而定,最长为三年,期满通过考核后可以续任; 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四条 防火墙系统管理员的职责 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企业秘密;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规程; 负责网络安全策略的编制,更新和维护等工作; 对信息网络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按照岗位职责授予不同的管理级别和权限; 不断的学.和掌握最新的网络安全知识,防病毒知识和专业技能; 遵守防火墙设备各项管理规范。 第三章 用户管理 第五条 只有防火墙系统管理员才具有修改入侵检测设备策略配置、分析的权限。 第六条 为用户级和特权级模式设置口令,不能使用缺省口令,确保用户级和特权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