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管理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员证才准予上岗。操作员证每两年进行复审。 二、电梯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应看清轿厢是否确实停在该层站。 三、有司机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当司机需暂时离开轿厢,应将轿厢电源开关关闭,并关闭厅门 四、定时使用的电梯每日工作完毕,安全管理员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并在离开前断开轿厢电源,并关闭厅门。 五、在电梯机房内或附近设置值班室,应有通讯设施,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六、应保持电梯警铃、电话、应急照明完好,保证轿内外有效地联络。 七、加强对电梯日常检查,当电梯运行有异响、振动、冲击等其它异常现象,应停用检查。 八、应保证电梯在额定载重范围内工作,严禁超载;不允许装运或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乘用电梯;不允许通过安全窗去搬运超长物件。 九、电梯在运行中,不允许做检修试验,不允许抹试、保养任何电梯部件。 十、严禁在厅、轿门开启的情况下,通过应急按钮使电梯以慢速作正常行驶乘用;不允许以手动启闭轿门作为电梯起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