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 目的 为了搞好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成员的安全奖罚 3. 编制依据 3.1.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4. 定义 一、造成事故的责任划分 1、无工作票进行作业和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工作许可人负主要责任,工作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负直接责任。若擅自无票工作造成事故,事故责任人负主要和直接责任。 2、作业前不验电、不接地造成事故,工作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工作班组成员负直接责任。 3、酒后作业或工作中饮酒不加制止造成事故,工作负责人负主要责任,肇事者负直接责任。 4、购置伪劣工器具造成事故,购买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验收人和采购人员负直接责任。 5、由于违章造成事故,无论事故大小,都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上岗到位要求,追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及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 二、对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规定 1、违反规程规定,在作业过程中造成人身轻伤事故,对其主要责任人扣发三个月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