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设备腐蚀事故 为防止设备腐蚀,应严格执行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12145-1999)、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561-1995)、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SD223-87)、关于防止火力发电厂凝汽器铜管结垢腐蚀的意见(81)生技字52号和防止电厂锅炉结垢腐蚀的改进措施和要求(88)电生字81号、基火字75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化学监督工作,并重点要求如下: 1 防止锅炉和汽机本体内部腐蚀。 1.1 凝结水的精处理设备严禁退出运行。在凝结水质劣化时(凝汽器泄漏、热网加热器泄漏),要及时查找、堵漏。 1.2 凝结水精处理设备(包括再生系统)因故障影响正常投运时,要及时进行抢修、消缺,尽快恢复精处理设备的水处理能力。 1.3 做好凝结水处理树脂再生系统区域的通风、酸雾吸收、再生剂储罐防腐、密封措施,并对该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防腐,防止酸泄漏和酸雾腐蚀发生。 1.4 严格凝结水精处理设备检修工艺,特别要定期检查出水滤元和树脂捕捉器的缝隙,防止离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