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管理制度 为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确保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电力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条 电力安全生产的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证电力正常供应,预防和杜绝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重大火灾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第三条 电力生产安全责任 发电车间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车间主任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车间要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电力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制定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四条 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持有电气工人安全工作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2)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工作范围内的配电系统和电气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