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输煤系统着火和煤粉自燃的安全保障措施 为了防止输煤系统着火及发生煤粉自燃,确保输煤系统安全、可靠供煤,特制定以下安全保障措施: 一、火源控制措施 1、输煤系统设备应保持健康正常运行,禁止过载运行,带病运行,以杜绝电缆超温,机械摩擦超温而引起火灾现象的发生。 2、在输煤系统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将此设备处的煤粉清理干净,上、下层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加强现场的监护工作。 3、输煤系统电缆开关接头应连接牢固,防止开关接头积尘,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严禁在输煤栈桥内私自乱接电源。 4、严密监视输煤系统转动设备的温度,杜绝超温现象。 5、输煤栈桥廊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6、输煤系统现场严禁吸烟。 二、输煤皮带防火和防止煤粉自燃的措施 1、加强输煤皮带巡检,注意皮带上的煤是否有超温和自燃的现象,如有异常立即汇报,并做好记录。 2、每次上煤结束后,待输煤皮带上的煤全部走空后,系统应适当延时运行,巡检人员必须对皮带系统进行全而检查,保证皮带上不留有积煤。 3、注意监视各仓的下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