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 强和规范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外力破坏危及电网、人身、设备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和电力设施运行规程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1.2输、变、配电设施运行单位必须按照运行规程组织定期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及时性处理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相关资料档案,防止发生人为责任的法律责任事故。 1.3公司安生部是电力设施外力破坏安全隐患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协调运行部门、用电营业部门处理外力破坏安全隐患工作,代表公司协调处理跨区域安全隐患。 1.4市场营销部、各供电所负责配合处理电力设施外力破坏安全隐患,依法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用电客户、施工单位采取中止供电措施。 1.5电力设施外力破坏安全隐患实行依法整治的原则,依靠当地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整治措施. 2.相关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