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反事故措施 1.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置 基本要求:(1)消除寄生回路;(2)增强保护功能的冗余度。 1.1直流溶断器的配置原则如下: 1.1.1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它回路混用。 1.1.2由一组保护装置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各种双断路器的变电所结线方式(一又二分之一断路器、双断路器、角结线等): (1)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保护装置的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1.1.3有两组跳闸线卷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1.1.4有两套纵联保护的线路,每一套纵联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专用直流熔断器供电,也可适当地分配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1.1.5采用“近后备”原则只有一套纵联保护和一套后备保护的线路,纵联保护与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