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触电事故 人身伤亡事故中很大的一部分是由于人员触电造成的。人员触电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情况。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的心脏、神经系统或肺部的正常功能,甚至破坏内部组织而造成的伤害;电伤则是指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外部造成的局部伤害,如灼伤、烙伤、皮肤金属化等。按接触带电体的方式分,有直接(接触)触电和间接(接触)触电。在生产活动中还可能发生感应电压触电,即由于带电设备的电磁感应和静电感应作用,将会在附近的停电设备上感应出一定的电位,在电气工作中一经触及,造成伤亡事故,超高压双回路以及多回路杆塔架设的线路要特别重视此类触电。还有残余电荷电击,即由于电气设备的电容效应,使之在刚断开电源后,尚保留一定的电荷(残余电荷),当人体接触时,残余电荷会通过人体而放电,形成电击,此类触电在工作中也不能忽视。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对于高压电气设备,不论其是否带电,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4-1的安全距离。 表 表4-1 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