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操作及操作监护制度 一、总则 1、为了确保操作准确可靠,保障人身安全和防止误操作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和停电、停热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运行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制度,安全准确地执行各项操作任务。 二、操作与操作票(命令票) 1、电气操作必须在得到集控值长的书面和口头命令后,方可进行操作,其他人员无权直接下操作令; 2、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必须使用操作票或操作命令票,严禁无票操作; 3、在处理事故和解救人身脱离危险时,可不填写操作票或操作命令票,但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尽可能在监护下操作。事后应立即向值长(集控班长)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 4、除紧急情况和事故外,所有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时进行。一般情况下,交班前30 分钟内、接班后15 分钟内不进行操作; 5、电源系统(高压、低压、直流、UPS)的停送电必须使用操作票;单一负荷停送电使用操作命令票,380V 及以下电压等级单一负荷的操作,使用命令票,可以一人进行操作; 6、操作发令人应对所发命令的正确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