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施工安全措施 1、开工前请安监部门派瓦斯检查员,在施工前检查施电气焊地点的瓦斯浓度,在符合规定的浓度下,方可允许施工,在施工期间,瓦检员连续检查瓦斯,在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的命令。 2、施电气焊期间,每班要排瓦斯检查员至施工现场,随时检查瓦斯情况,有问题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 3、施工正常期间,为确保施工的连续性,施工单位未接到当班瓦斯检查员通知停止作业命令,均按正常情况进行施工。 4、施工期间,必须制定专人在场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按章操作。 5、井下施工时,机电科负责,在确保矿井供电系统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合理选择电源侧电器设备;其电源侧电器设备接线必须符合井下电器防爆要求。 6、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施焊用电器设备及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漏电现象。如发现隐患,处理后方可使用。 7、电焊机应具有良好的电气性能,设独立的开关进行控制,专人负责,并有防潮防水措施。 8、电焊机把线应保持绝缘性能完好,并有防潮防水措施,作业时,地线必须接在被焊件上。 9、施焊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