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化区段人身作业安全 一、通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1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对待。新建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送电,应提前15天用书面通知有关单位。路内外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安全培训教育。电气化铁路上的施工和作业,均须按带电要求办理各项手续。2电气化区段各单位每年必须认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电气化安全措施的专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在电气化区段作业(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非电气化区段调入电气化区段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3.在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劳务工不得单独上线作业;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防护员,劳务工不得担任防护工作;施工维修作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设置现场施工安全防护,防护人员要切实履行防护职责,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4.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单位要加强对劳务工的施工安全培训,按照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要求,根据施工维修作业内容进行应知应会和安全专业技术培训;做好特殊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