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电气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对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制定如下的操作安全规程: 1、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的规定。 2、所有的机电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3、机电工要随身携带完好的电气工具和仪表,电压等级符合要求。 4、每班工作前都必须认真听取前一班对各设备的运行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工作面所有设备的现有状态。 5、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绝缘保护用具,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检修开关所控制设备时,此开关要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并有专人看管,严格执行矿井下停送电管理规定。只有在周围20米范围以内的瓦斯浓度低于1时,才准打开电气设备,并且在切断电后用同等级电笔测试,确认无误后,进行放电,而后才可进行全面的维修,维修完确实无误后,才可送电。 6、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 7、所有电缆不准有明火接头、破口、漏电现象,电缆如出现破口,应采用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后,才允许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