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作业安全守则 1、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电工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安全作业守则。 2、具有高压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操作的单位,都应具备下列的基本安全工具,并应定期试验合格。 (1)、高压验电器; (2)、携带型接地线; (3)、绝缘胶鞋; (4)、绝缘胶手套; (5)、绝缘棒; (6)、安全帽和安全腰带。 3、工作前要清楚明白作业的内容和做好安全措施,检查好有关的器材与安全工具,穿戴好劳保用品。 4、需要停电作业时,事前要与各有关方面联系好,并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停送电手续。 5、停电后,必须验电及接地,并悬挂明显的警告标示牌,才能进行工作,严禁约时停电。 6、带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并按带电作业的规程执行。 7、同一项目而分散各处同时进行的,必须彼此经常联系,协调进度,服从工作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8、每项工作都应设立安全监护人,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均应服从安全监护人的指挥。 9、对移动电器工具,使用前要仔细检查有无漏电,其电压和相数与现场电源必须相同,所用的电源线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