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石生产岗位安全通则 1、凡上岗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 2、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佩戴齐全岗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3、生产操作时,应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串岗、睡岗。4、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和冒险蛮干。5、岗位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不安全的工具、设备;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遇有紧急或特殊情况,需经分厂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之后,方可进行特殊作业。6、各生产环节传动设备的启动按钮有本岗位巡检工操作,以防其他人员操作发生事故。7各岗位应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以防CO中毒或爆炸事故发生。8、操作人员作业过程中如遇身体不舒服(如头痛、呼吸困难、呕吐等),应立即通知班组长或有关人员,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休息或到医院进行治疗,禁止继续操作,以免发生事故。9、凡进入设备或容器内,必须执行化工部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即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必须进行安全隔离;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必须进行置换、通风,达到进入条件;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