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安全用电,保障本厂职工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安全健康,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气设备、线路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查、维修须由持专业资格证的电工进行,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体应紧包绝缘皮,有触电危险的设备、线路应设置遮拦和警告标示; 四、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定期检修、试验,检修时,要先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操作,如果必须带电作业,应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五、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装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 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与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架,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措施。当外借电源时,应首先了解外借电源系统中电气设备采用何种保护,方可确定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 七、保护零线宜用多股铜线,三相四线制护零线截面不少于相线截面的1/2(使用电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