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起重吊装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及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82021),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吊装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流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t的起重机。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设备管理部门是流动式起重机的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负责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安全环保处对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