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技术措施 1 加强对变压器类设备(变压器、电抗器、消弧线圈、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等)从招标技术条件制订、选型、选厂、招标、定货、监造、试验、验收、运输、安装、投运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变压器专责人员必须参与设备技术条件审查、选型、选厂及招标、监造验收工作,对变压器类设备技术及管理全面负责。 2 对新购110kv 及以上变压器类设备进行监造验收,并出具监造验收报告。确保招标技术条件中的改进措施,落实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试验阶段,投产时不遗留同类型问题。 2.1 订货所选变压器厂必须通过同类型产品的突发短路试验,并向制造厂索取做过突发短路试验变压器的试验报告和抗短路能力动态计算报告;在设计联络会前,应取得所订购变压器的抗短路能力计算报告。 2.2 220kv 及以上变压器应赴厂监造和验收。按变压器赴厂监造关键控制点的要求进行监造,监造验收工作结束后,赴厂人员应提交监造报告,并作为设备原始资料存档。 2.3 出厂局放试验的合格标准。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