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电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与主任级分(子)公司、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及相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机构”)、建设单位(是指由投资方组建的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机构,如项目法人、发电厂或电站建设公司等)之间的关系,保障集团公司电源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规范电源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改善施工环境,使电源工程安全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独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工程。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程序主要依据性文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颁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颁布,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