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井下突水、涌水的安全措施 1、煤矿必须根据矿井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处置方案必须制定发生不可预见性水害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具体措施,每年都要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进行一次救灾演练。 2、煤矿管理人员和调度室人员必须熟悉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 煤矿必须设置安全出口,规定避水灾路线,并设置贴有反光膜的清晰路标,并且要让全体职工都能熟悉,以备一旦突水,能够安全撤离,避免意外伤亡事故。 4、井下泵房应积极推广无人值守和远程监控集控系统,加强排水系统检测与维修,时刻保持水仓容量不小于50安全水位和排水系统运转正常。受水威胁严重矿井要实现井下泵房无人值守和地面远程监控。推广使用地面操控的潜水泵排水系统。 5、现场发现水情的人员,要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位置或升井。 6、矿井调度室接到水情报告后,必须立即启动本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根据来水方向、地点、水量等因素,确定人员安全撤离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