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供电所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有效地控制和排查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部发(1995)332号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本所一把手对本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 二、安全隐患排查及报告程序; 每月召开由技术负责人主持,行政一把手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会。会议落实以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进行相应考核。对所排查收集到的安全隐患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隐患分级,制定整改措施。 每季度召开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会,对排查会排查收集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按隐患分级责任范围制定编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负责单位负责人,落实督促检查单位。难以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分级责任制订防范、监控措施。 三、重大隐患排查及报告主要内容 1、应设置而未设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