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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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评奖评优的激励作用,促进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通过对研究生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的记实量化,为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提供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综合的评价方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我院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二、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3)遵守学校、

2、学院规章制度,积极上进。三、试行原则凡申请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必须首先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所规定的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结合记实总分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四、记实总分计算办法(一)一年级总分=(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70%+(科研成绩合计分+社会工作合计分)30%(二)二年级及以上总分=科研成绩合计分+社会工作合计分五、计分细则(一)学习成绩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以研究生教育科出具的成绩证明为准。(二)科研总分1)论文:1.在 SCI 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性论文,计分如下:IF 0IF1 1

3、IF2 2IF3 3IF55IF10IF10第一作者20 25 30 40 60 80第二作者10 12.5 15 20 30 40第三作者4 5 6 8 12 16注:(1)参与评奖的论文或成果要求是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境外合作方高校为第一单位、浙江大学为第二单位,其它情况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实施;(2)SCI 论文的影响因子(IF)按照前一年度的 5-Year Impact Factor 计算;(3)加分论文应为全文发表(在线或见刊),被 SCI 收录的会议摘要不加分;(4)被 EI、ISTP、ISSHP、IM 收录的论文按 1 篇 SCI

4、(IF1)收录论文计分办法计算;每项授权发明专利按 1 篇 SCI(IF1)收录论文计分办法计算;评奖办法规定外的其他杂志所发表论文不加分;(5)论文作者排名以论文发表时的实际作者顺序为准,共同第一作者等同第一作者;(6)参加国际会议并作主题报告,计 20 分;大会宣读论文计 10 分;国际会议以出境参加为准,做主题报告和大会宣读论文可以加分,poster 和受邀参会不加分。2.在国内一级刊物上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第一作者计 8 分;第二作者计4 分;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第一作者计 5 分;第二作者计 2.5分;在国内外一级刊物和核心刊物上发表综述性论文一篇,第一作者计 2.5

5、分;在其它刊物发表论文一篇,第一作者计 1 分。注:每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按 1 篇国内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计分办法计算。3.参加学校论文报告会,一等奖加 8 分,二等奖加 4 分,三等奖加 2 分,鼓励奖加 1 分。参加学院论文报告会,一等奖加 4 分,二等奖加 2 分,三等奖加 1 分。4.同一篇学术论文符合不同评奖条款的,限加最高分,不重复计分。5. 科研成果时间范围为前一年 9 月 1 日至当年 8 月 31 日,毕业班同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可以为录用证明,非毕业班同学需正式发表,已经录用未发表的成果留作下次评奖评优使用。转博的同学不按照毕业班学生对待。2)课题和获奖:根据课题的级别以及参

6、与者在课题申请报告、结题报告中的作者排序相应记分。获奖课题的参与者,按原有分值加倍记分。具体加分细则见下表:课题的级别 排名次序 记分1 3023 15国家级课题45 61 202 10省部委级重点课题 3 51 152 8省部委级一般课题3 4地市科委级课题 1 10横向课题(经费在 5 万元以上) 1 10横向课题(经费在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 1 5注:(1)导师或他人为第一作者申请的课题项目不加分,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申报的课题按照原实施办法类别加分(如省新苗项目等);(2)学校“健心”计划研究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的主要组织实施人记 10 分(限 1 人),其他参加人记 3 分

7、(限五人加分,包括一名组织实施人和四名参加人);(3)大学生素质训练项目(SQTP)、“汇能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发展活动基金”项目等,项目负责人记 3 分,项目参加人记 1 分(限五人加分,包括一名负责人和四名参加人)。 (三)社会工作和活动1)社会工作1.考核对象:任期一年及以上的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班委、团支委、学生党总支委员、兼职辅导员、团委挂职干部。2.各级各类研究生干部加分细则(见下表)类别 考核等级 加分分值优秀 10(正职)8(副职)合格 8(正职)6(副职)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不合格 0优秀 6合格 4研究生会部长级成员、班长、团支书、兼职辅导员、团

8、委挂职干部 不合格 0优秀 3合格 1研究生会副部长、党支委、班委、以及团支委的其他成员 不合格 0注:学生干部考核计分以学院考核结果为准,担任两项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同学,限加最高分;学生党总支委员按照党支委成员标准计分;学校研究生会干部加分参照学院细则。2)文体及各类竞赛项目1.各类竞赛奖励加分分值级别 破记录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全国 20 15 12 10 8 7 6 5 4省级 15 10 8 6 5 4 3 2 2校级 8 6 4 3 2 2 2 1 1院级 4 3 2 0 0 0 0 02.按照本条加分的项目有:挑战杯、学校党支部书记技能大赛、学校运动会、DMB 节、社

9、会实践、挂职锻炼、义务献血、征文比赛、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技能大赛、学院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等,具体说明如下:(1)学校竞技类项目(包括秋季运动会,篮球赛等)根据上表校级计分,趣味类项目(如春季趣味运动会等),根据上表校级对应名次减半计分,限加最高两项;(2)学校党支部书记技能大赛获奖按照校级对应名次加倍计分;(3)DMB 节参与并获奖计 1 分;(4)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包括学院和学校项目)参加计 3 分(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环节除外),获奖可参评学校社会实践奖,不另行加分;(5)义务献血一次计 3 分,一年内最高加 6 分;(6)在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技能大赛中,优秀个人计 2 分,同时获得团体奖

10、项者,限加最高分。3.同一项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4.集体项目参照上述规定,各人均计同等级相应分数。5.在校运会“三好杯”健美操排舞、排球、羽毛球等各类比赛中,获最佳组织奖等荣誉称号,每人计 2 分。3)其他活动1.研究生始业教育系列活动每人计基础分 5 分,缺勤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2.参加学院学生会、研博会或团委组织的各类活动,参加 1 次计 0.25 分,最高计 4 分。(四)其他情况根据学校党委关于浙江大学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若干规定(试行)的文件要求,被评为院(系)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对于本细则规定的项目之外,其他需要加分的项目(如在暑期抗

11、洪抢险,长期照顾孤寡老人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比照上述规定,酌情给予加分。六、实施办法1. 各位研究生应认真回顾总结一学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研究生干部还应进行学年工作总结。研会干部和班长、团支书的考核由学院分管领导负责;研究生党支部委员考核由相关党支部和学院党委负责;班委、团支委考核由德育导师和各班级负责。2.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每学年一次,在每学年初进行,一般由学院召开有关会议,统一布置,统一进行。3. 各位研究生必须根据学院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计分情况、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等)。 4.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统计、汇总、初评,

12、提出初步评定方案。5. 学院公布初评结果,征求、听取研究生的意见。研究生对本人或他人的成绩、评奖结果有意见、异议的,应在公布之日起三天内向学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学院负责给予复议,在一周内将复议结果答复研究生。6. 学院在复议期满后,将评奖评优方案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7. 学生如有出现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8. 细则解释权属于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2017-2018 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办法补充说明各团支部、各班级: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做好 2017-2018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充分发挥评奖评优的激励作用,根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

13、励办法 (浙大发研2008113 号)的文件精神和 7月 2日学生代表座谈会意见,结合我院近年来的评奖评优工作,在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2012 年试行) 的基础上,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及公示,根据公示期意见并通过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现对修订部分进行补充说明,适用于 2017-2018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1.在计分细则的“科研总分”中“1)论文”部分修改为:a.对于共同第一作者的情况:当申请人为第二位,且第一位作者是其导师或非本院师生,则按照上表以第一作者0.75 计分;若共同第一作者均来自本院,则以实际作者自然顺序为准。以上情况加分对象均仅限于自然顺序前三位。 b.

14、在 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综述性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按照上表减半计分;当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时,学生以第二作者按照上表减半计分;其余情况不计分。 c.其他情况下,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人均按自然顺序计分。2.在计分细则的“科研总分”中第 5小点部分补充:非毕业班转博的同学,转博当年在原班级参评,之后均视为高年级博士参评;毕业班转博的同学,均视为高年级博士参评。3.在计分细则的“社会工作和活动”中“社会工作”部分 “各类研究生干部加分细则”修改: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各级团委挂职副书记加分同研博会主席团成员;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团委下设中心主任同研博会部长级成员;研究生副部长、党支委、班

15、委以及团支委的其他成员加分由优秀 3分,合格 1分改为优秀 4分,合格 2分。(该点改动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学院党支部调整,各党支部改为学生自治,党支委的工作量有所增加,任务更重。 )此档增加实验室安全员和团委下设中心副主任,其中实验室安全员暂定统一为合格,若实验室在期间曾出现安全事故则定为不合格。添加计分项:在学校其他学生组织或社团担任职务(部长及以上的) ,根据证明材料每项计 1分,累计不超过2分。4. 在计分细则的“社会工作和活动”中“文体及各类竞赛项目”部分:参加牛精英暑期实习,按照社会实践计 3分,实习项目汇报获奖不再另行加分。参加牛精英挑战赛获奖的,按照上表中全国级别分数加分;参加校级(省级/全国)比赛获得优胜奖的,按上表校级(省级/全国)第八名计分;参加寝室装饰大赛等寝室方面相关的比赛,凡获奖即计 0.5分,累计不超过 1分。5.在“实施办法”部分,添加同分情况说明:一年级研究生总分相同时,首先按照学习成绩排序,其次科研成绩排序;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总分相同时,首先按照科研成绩排序。学院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2018年 9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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