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供电分公司生产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某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信息报送,明确报送的范围、程序、时限、内容和方式,及时掌握生产安全信息,有效应对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根据国家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和处置办法、集团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公司安监部按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对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管理。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是生产安全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应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认真制订、落实安全信息报送责任制度。第二章 报送范围第四条 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包括生产安全信息的报送、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和自然灾害信息的即时报告。第五条 生产安全信息的报送范围:(一)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二)电力安全事件。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构成等级的人身、电力安全、设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