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自带中小型机械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协议 总包单位:(甲方)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河项目部 分包单位:(乙方)工程名称: 顺事嘉业危房改造(A栋、商1-4栋)工程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特殊工种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本协议: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xx市政府、市建委和总公司等的有关安全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二、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管理、设备验收制度。三、乙方必须接受并执行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分的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意见。四、外包劳务队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小型手持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并经过甲方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五、乙方的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如有违章,后果自负。六、乙方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或指派他人代替。七、乙方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