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排放处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有效合理地利用和管理废弃物,防止因对其处置不当而造成环境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产生的各种废弃物的处置和管理。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危险废弃物管理和处置。仓库、原料车间负责可回收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动力处负责废旧设备、管道的管理和处置。 32物业处负责生活垃圾及一般不可回收固废的运输和处置。 3.3环保科负责对各部门废弃物的处置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 .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4.1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4.1.1 危险固体废弃物:废油漆桶、废干电池、废灯管、废电瓶、废电容器、废油棉纱和手套、废油滤芯、废焊条头、废化学品容器、废试剂瓶、焦碳、废活性碳、废污泥、废保温材料、废触媒、废变压器及其他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和方法认定的属于危险性的废弃物。投放到红色危险固废筒,由安全科负责管理和处置 4.1.2 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等不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和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