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业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职责划分第二条 地质测量组职责1、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3、负责水害预测预报的审批及向主管局的上报(传)工作。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的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5、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汇报工作。第三条 调度室职责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反馈传递。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第四条 通防科职责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