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火工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严格爆炸物品管理,预防丢失、被盗和爆炸事故的发现,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针对管区使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队。 第三条、建立三级管理机构。项目部成立爆炸物品管理委员会,各队成立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本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重大问题。爆炸作业现场,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员等组成爆炸物品管理小组,负责.作业现场的爆炸物品管理、使用、清退等工作。 第四条、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负总责。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购买、运输、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爆炸作业单位负责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涉爆作业四大员(看守员、保管员、押运员、.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职工担任。 第五条、公安机关对管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按规定督促整改和执行处罚。派出所经常性对管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组织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