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制度 一、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近平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1、在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3、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二、特种作业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2、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