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第四条农业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制定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