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施工安全质量卡死及处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徐连指安发2021009号文件精神,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徐连电气化工程施工安全稳定,消灭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确保施工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目标,特制定本卡死制度和处罚办法。 一、施工安全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第17条未执行只针对分管副经理)。 1、站内施工必须按运统46执行登销记制度,没有登销记,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21元;驻站联络员未执行,一次次性罚款2021元; 2、所有施工前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21元;安排后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未按规定时间到位,一次性罚款2021元; 3、防护员必须经过上海铁路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