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与班组安全合同 甲方:杭州诚驰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为了确保安全施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入本项目部的班组必须签定安全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有身份证。并在进工地三天内报项目部备案(项目部用于工伤保险参保及三级教育登记等)。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硬底鞋和赤脚。正确使用个人的劳保用品,不违章作业。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20元/人次。 3、高处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扔材料和工具等物品;悬空作业须系好安全带。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50元/人次。 4、不准攀登脚手架或井架上下;严禁乘坐井架吊篮;使用吊篮必须使用井架停层装置;不得在垂直运输吊具下方停留或作业。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0元/人次。 5、非电气人员不准拆装电气设备和敷设电线;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大容量电器;非开机工严禁启动机械。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0元/人次,没收电器。 6、不准坐靠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及屋面、阳台等临边处;严禁站在护栏、建筑物周边或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和作业。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