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机械设备、工器具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实际,制定本办法。 1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1.1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1.2 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1.3 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1.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2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2.1 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