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蚀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一、树脂类防腐蚀施工安全要求 1配制、使用乙醇、苯、丙酮等易燃材料的施工现场,应严禁烟火,要通风,并应设置消防器材。 2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应进行体格检查;患有气管炎、心脏病、肝炎、高血压以及有过敏反应者均不应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应戴橡胶手套。 3树脂类防腐蚀工程中的许多原材料,如乙二胺、苯类、酸类等,都具有程度不同的毒性和刺激性,故在使用或配制中,均应有良好的通风。 4研磨、筛分、搅拌粉状填料应在密封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穿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手套、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后应冲洗或淋浴。 5施工中不慎与腐蚀或刺激性物质接触后,要立即用水或乙醇擦洗。 6采用毒性大的材料施工时,应采取轮换制,并缩短作业时间。 7施工前,应根据操作的具体情况,制定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严格贯彻,督促切实执行。 二、聚氯乙烯塑料(PVC)防腐蚀施工安全要求 1焊接使用的焊抢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焊接机械的规定。电缆线应绝缘良好,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