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稳定,将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责任人,规范项目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 三、被容要求 (一)工作程序: 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张兴波、主管安全副经理杨华勇、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李雪峰,负责工程质量的总工程师张殿东。 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和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1、项目部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明确其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要求。 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3、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本条所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