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副经理安全环保职责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制,协助项目经理全面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项目施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项目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措施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3.协调施工中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监督项目隐患的整改与落实,实现现场管理标准化。 4.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 5.协助环境污染防治,协助处理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并采取有效整治措施。 6.监督分承包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监督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7.检查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年度工作目标、指标落实情况。 8.负责定期主持或督促召开本项目安全系统工作例会,协调各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通报安全生产的现状,部署总结、研究处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审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