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防尘、防中毒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我公司易燃、易爆物质在生产过程中大量存在的特点,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3、职责3.1安全环保部是防火、防爆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3.2公司各部门对所属的防火、防爆区域进行管理,对所属区域的防火、防爆工作全面负责并制定有关的考核办法。4、控制程序4.1.防火、防爆的一般规定4.1.1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综合采取预防、局限、防火和疏散的对策,达到严格控制各种火源,使火灾爆炸不扩展,迅速扑救和人员迅速撤离及疏散。4.1.2应根据车间、部门的原材料、成品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危险类别以及分类划定禁火区和不同的仓库并严格管理。4.1.3生产区禁止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4.1.4明火必须申请,经批准后才能使用。4.1.5禁止在禁火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4.1.6不带阻火器的机动车辆及电瓶车禁止进入禁火区。4.1.7禁止用易散发可燃性气体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4.1.8不得任意倾倒废品油、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