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贯通主要技术措施 (一)一般巷道贯通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前,综掘工作面相距5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单,现场标明贯通位置,以保证贯通方向。停工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除保持局部通风外切断一切用电。如果被贯通巷道原已停风,则需要提前排放被贯通巷道内的瓦斯。必须保证被贯通工作面能够进行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同时要装设瓦斯监测探头,矿调度室要随时掌握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 (二)巷道贯通必须坚持长探短掘原则,矿调度室和施工现场要悬挂贯通进展图,做到班班验收,及时填写进度和剩余长度,以准确掌握贯通时间。 (三)贯通工作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严禁相向贯通。 两巷对掘时,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综掘相距50米)时,其中一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停止掘进,停工工作面必须成巷,并对工作面5米范围内的巷道进行加固;停工前,必须按照预定的贯通中心线方向,打35米深的探眼,填入标记物。在进入停工工作面所有入口的安全地点或巷道口处设置警戒,每班设专人把守,直至贯通。 (四)与在用巷道贯通时,炮掘工作面距贯通点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在贯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