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组织协调制度 1 一般规定 1.1 组织协调应分为内部关系的协调、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和远外层关系的协调。 1.2 组织协调应能排除障碍、解决矛盾、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1.3 组织协调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人际关系应包括施工项目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施工项目组织与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协调对象应是相关工作结合部中人与人之间在管理工作中的联系和矛盾。 2) 组织机构关系应包括协调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及劳务作业层之间的关系。 3) 供求关系应包括协调企业物资供应部门与项目经理部及生产要素供需单位之间的关系。 4) 协作配合关系应包括协调近外层单位的协作配合,内部各部门、上下级、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之间的关系。 1.4 组织协调的内容应根据在施工项目运行的不同阶段中出现的主要矛盾作动态调整。 2 内部关系的组织协调 2.1 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应依据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等方法实现。 2.2 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