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修护安全技术措施 为确保矿井巷道修护期间的安全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机构 负 责 人:张怀志 杨小奇 安全监督:黄 冲 成 员:郭建飞 谢金龙 张茂军 宋祖溪 佘. 工作职责:具体工作由张怀志、郭建飞、佘.负责。 二、安全措施 1、各修护工作面必须按修护方案施工,施工前必须按规定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规程中有关预防顶板事故的条款规定。当地质或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2、所有维修工作地点,严禁空顶作业。维修巷道必须遵守技术措施规定,按要求使用超前临时支护。所有施工地点的工作人员,在开工前及工作中都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隐患未处理结束不得进行其他工作。 3、各施工单位所辖巷道,应建立巷道巡回检查制度,对失修巷道要及时维修,确保巷道支护完好。锚喷巷道要定期敲帮问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行人安全。 4、扩刷和维修井巷时,必须保证发生意外时有人员撤离的出口。独头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