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修工区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巷修工区支部书记是巷修工区安全生产教育和政治思想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巷修工区支部书记必须掌握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本质工作。 一、岗位责任 第1条 配合区长组织本工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抓好质量标准和安全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保证安全生产。 第3条 抓好安全重点人员及三违人员的排查帮教工作,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 第4条 经常组织进行从业人员安全思想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5条 参加班前会,在会上及时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 第6条 监督区长、副区长、技术员和各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监督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7条 监督检查特殊工种、岗位工种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第8条 监督本区队师徒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9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巷修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