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 一、楼地面工程 1、楼地面工程找平层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绘制管线竣工详图并会同项目监理部对所有地面预埋管线进行隐蔽验收。未经验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1000元。 2、地面找平层施工时,应对主要施工通道的预埋管线进行临时覆盖保护,且覆盖物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保证所盖管线不受破坏。凡发现一处不予覆盖或覆盖不符合要求,罚找平层作业班组200元,造成一处预埋管线破坏,除赔偿返工的各项费用外,罚款1000元。 3、块料地面面层施工和养护阶段,应有防止闲杂人员在其表面上走动的措施,并立牌警示,否则罚款200元,发现有闲杂人员在其表面走动则罚款300元。 4、块料地面养护期后,应用木屑或细砂覆盖,避免重物打击。电梯大堂、楼梯、厅等主要通道位置每漏盖一处(1m2左右)罚款300元,发现一处打击印痕,罚款500元,并赔偿返工的各种费用。 5、整体地面踢脚线阳角,应采用泡沫垫包裹保护,保证不被碰损,凡一处未包裹,则罚款100元,破损一处罚款200元,并赔偿返工的各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