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贯通安全措施 一、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必须经总工批准,坑口技术员实施。 二、提风调巷、采掘布置由坑口技术员在生产科的指导下具体负责。三、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15m时,由技术员通知一方,停止掘进,但此工作面仍要保持正常通风。四、贯通前要检查和排放瓦斯,只有两个工作面沼气浓度均在1%以下,方可装药放炮。五、平行巷道(正、副巷)与横贯贯通执行下列规定:1、一个正头超前另一个头的距离不得大于横贯间距。2、横贯与巷道贯爱相距15米时,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不得对接,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3、正副共和横贯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4、正、副巷和横贯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必须严格执行正、副巷、同时停电撤人,并设警戒。5、贯通后,对后一横贯应立即临时封闭,并随时进行改道移风机,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