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队安全管理激励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使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绩效有评定标准,充分发扬“比、学、赶、帮、超” 的精神,充分调动本队干部职工参与矿井安全管理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队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订防突队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如下: 一、副队长工作绩效评定标准 副队长工作绩效基础分为100分,每日由主管队长指派专人进行评定。 1、值班一次,计30分;跟班下井一次,计20分;非跟班下井一次,计15分。值跟班应有记录可查,否则不计分。下井应填写安全信息卡,否则扣10分。 2、值跟班期间查出本队隐患并处理每条计5分,被其他科室查出分管范围的隐患,每条扣5分。查出一起三违或不规范操作计10分,被矿上查出分管范围的三违或不规范操作,一起扣10分。 3、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计10分,一项工作未落实处理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当天工作绩效为0分,并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4、按本队会议管理制度要求,按时组织或参加会议,组织一次会议计10分,参加一次会议计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未按时主持召开会议一次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