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管理规定 随着我矿采场进一步向深部延深,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愈加严重。为杜绝为与瓦斯突出伤亡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抽排区为我矿防突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日常防突工作。第二条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必须在石门拨门前编制防突设计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石门掘安全岩柱前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第三条 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措施。措施由抽排区编制,经有关人单位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第四条 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能熟练、使用;必须接受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熟悉突出的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第五条突出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严禁采用串联通风;突出区域的掘进工作面,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巷道的工程质量。第六条突出区域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并正常使用三专两闭锁装置,必须实行双局扇、双电源。第七条开采突出煤层或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通风区必须在每个采掘工作面安设专职测气员。专职测气